洄溪
卷上 · 第二十四篇

病有鬼神论

人之受邪也,必有受之之处,有以召之,则应者斯至矣。夫人精神完固,则外邪不敢犯,惟其所以御之之具有亏,则侮之者斯集。凡疾病有为鬼神所凭者,其愚鲁者,以为鬼神实能祸人;其明理者,以为病情如此,必无鬼神。二者皆非也。夫鬼神,犹风寒暑湿之邪耳。卫气虚,则受寒。营气虚,则受热。神气虚,则受鬼。盖人之神属阳,阳衰则鬼凭之。《内经》有五脏之病,则现五色之鬼。《难经》云:脱阳者见鬼。故经穴中有鬼床、鬼室等穴。此诸穴者,皆赖神气以充塞之。若神气有亏,则鬼神得而凭之,犹之风寒之能伤人也。故治寒者,壮其阳。治热者,养其阴。治鬼者,充其神而已。其或有因痰、因思、因惊者,则当求其本而治之。故明理之士,必事事穷其故,乃能无所惑而有据,否则执一端之见,而昧事理之实,均属愦愦矣。其外更有触犯鬼神之病,则祈祷可愈。至于冤谴之鬼,则有数端。有自作之孽,深仇不可解者,有祖宗贻累者,有过误害人者,其事皆凿凿可征,似儒者所不道。然见于经史,如公子彭生伯有之类甚多,目睹者亦不少,此则非药石祈祷所能免矣。

书影半松斋刊本 · 医学源流論一本篇在第 34–35 拍
第 34 / 76 拍 · 本篇

书影:国立公文書館 内閣文庫藏《医書六種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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